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和广西卫生城市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和广西卫生城市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保护城镇生态,提高城镇品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 “广西园林城市”和“广西卫生城市”的创建活动(以下简称“两城联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城联创”的重要意义

  开展“两城联创”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百色新一轮大开放、大开发和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在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两个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市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卫生环境、社会秩序得到显著改善。目前百色市已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凌云县已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县城,平果、乐业两县成功创建了广西园林城市,但与别的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文明程度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两城联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定目标,乘势而上,把开展“两城联创”活动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认真组织开展“两城联创”活动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两城联创”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成功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和“广西卫生城市”。

  (二)以创建广西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推动城区园林绿化建设。

  要认真对照广西园林城市标准4大类21项要求,以“绿满百色”为目标,结合实际强化薄弱环节,加快实施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城郊绿化、小区绿化等城区绿化体系建设,将县(区)城区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