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对象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四、工作分工
市人民政府负责部署开展本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约谈违法违规用地、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本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整改查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违法行为依法拆除和复耕复绿到位工作,同时做好有关维稳工作;对于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范围内出现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敦促所辖乡(镇)人民政府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处置,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对符合用地报批条件,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违法用地,在对事对人查处到位后,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底前组织用地报批材料上报自治区。
(二)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分工。
1.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县(区)开展卫片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工作;完成辖区内各县(区)工作情况及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查处整改工作;督查指导各县(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结果,为监察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情况;汇总全市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本级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按照国土资发〔2012〕16号文件及
《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填报要求将相关内容数据录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并上报;具体组织实施对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整改查处工作;整理和归档卫片执法检查卷宗;汇总本县(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