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2012年百色市依法治理吸毒人群防治艾滋病工作方案
附件1
2012年百色市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抵制和防范艾滋病能力,坚决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十大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面向全市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提高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管理
(一)由市委宣传部和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市委党校,市卫生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旅游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配合,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
(二)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做好宣传教育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协助宣传部和防艾办在本辖区内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娱乐场所、进乡村活动。
(一)市委宣传部和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户外广告宣传。通过城区、高速公路、单位宣传栏等广告向社会宣传防艾知识。
(1)在市城区制作或租用大型广告牌2幅;
(2)在南百高速公路沿线制作或租用大型广告牌1幅;
(3)制作200幅宣传海报(规格120cm×240 cm),由各单位在宣传栏自行张贴;
(4)制作街巷小型广告牌200块(规格80 cm×120 cm),安放位置由市政管理部门落实。
2.室内广告宣传。在各类公共场所、机关单位、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公共卫生间、楼梯、走道等张贴小宣传广告。
(1)制作张贴画20000张(规格10 cm×20 cm),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张贴。
(2)在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候车室播放电视宣传广告、摆放防艾知识手册和宣传单。
3.公益活动宣传。通过无偿献血者、志愿者等开展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1)结合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全市无偿献血、艾滋病咨询检测宣传活动。
(2)开展青年志愿者社会调查及宣传活动(50名志愿者)。
(3)在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学院、百色职业学院等高校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4.文艺演出。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防艾知识宣传,在森林广场等组织大型文艺演出2场。
5.网络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解答网友相关问题,宣传防艾知识;在《右江论坛》开展专题宣传。
6.开展防艾知识下农村、下企业、下工地活动。充分利用电影、文艺演出这一广大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及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
7.印制宣传材料。
(1)印制活动宣传单30万份、宣传册30万份。
(2)制作宣传海报(规格80 cm×60 cm)2000份。
(二)教育部门负责在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组织开展教育宣传活动。
1.联系并协助疾控部门、市中心血站在学校开设防艾、献血专题讲座。
2.组织在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发放献血、防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3.组织在各学校校园宣传栏中至少出版2期以上防艾知识、活动总结宣传板报。
(三)工商、旅游、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要与防艾办协作,将制作的张贴画发至各类公共场所、餐饮场所等,监督业主张贴在醒目位置。
(四)住建部门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建设工地工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支持在城市社区、公共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
(五)按市级道路和区级道路划分,由市市政管理部门、右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在市城区范围内落实200个小型街巷宣传栏安装。
(六)卫生部门负责为各级新闻媒体、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对宣传教育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会同其他部门对整个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