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9]102号)
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动用保险中介机构存出保证金的请示》(恒字[2009]第0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已于2009年3月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现批准你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