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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28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三亚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为三亚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海南省人口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妇女联合会印发的《海南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琼人口〔201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长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专项行动期间,市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查结一定数量的“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1、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机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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