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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286号)


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成区噪声污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

  2002年,三亚市第一次实施二类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使三亚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有明显好转,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近几年,随着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大幅增加,噪声污染现象有所增加,原有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较小,已不能满足三亚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成区噪声污染的管理,为三亚市广大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现在巩固原噪声达标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区为主线,以坚持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加大环境噪声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成环境噪声控制示范区,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推进三亚市生态城市建设。
  二、建设范围
  2002年,三亚市建成区面积为17.7㎞²,其中三亚市第一次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面积为11.04㎞²,现在三亚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到32㎞²。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本次噪声达标区建设范围是在原来噪声达标区基础上,向周边建成区扩大,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扩大范围应选择环境噪声污染重、人口密集、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具体范围在规划部门提供三亚市建成区范围图、环保部门组织完成三亚市建成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后确定。
  三、创建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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