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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四)把好送审材料质量关

  所在单位以及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区县要把好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质量关。对参评对象科学技术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等,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对象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凡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八、时间安排

  (一)2012年6月30日前

  单位考核提名、系统评议推荐、网上材料申报等工作(网上申报系统于6月1日--6月30日受理申报)。

  (二)8月15日前

  高评委办公室向申报人员反馈材料受理凭证。对于因申报人材料提交不全的,由高评委办公室通知补正,在8月1日前未完成修改补充的,高评委办公室不再受理审核。

  (三)8月16日-30日

  申报人所在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凭受理凭证按照书面材料上报要求,将材料分别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或相关学科组)。节假日不受理。

  九、材料要求

  (一)对个人的材料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3份;

  2、《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一式3份;

  3、身份证(外地户籍人员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学历证书》、《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重要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章。评审期间原件(除身份证外)由审核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以备查验;

  4、主送论文一式3份,其他论文一式1份;

  5、推荐证明、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书、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各1份。

  上述第2-5项均须作为附件材料通过职称服务系统上传(专著可上传封面及目录)。

  (二)对单位的材料要求:

  1、《在职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1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人员考核推荐表》一式3份;

  3、《业务考绩档案》1份(该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公共人事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

  十、材料报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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