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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3、组织申报。2012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网上申报:登录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

  高评委办公室及所属学科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书面材料报送:参评对象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应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由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集中送相应的高评委办公室(工业生产类可报送相关学科组)。

  4、高评委办公室审核。高评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重点对申报程序、条件掌握、专业范围、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在对各系统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人选,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评审阶段。

  (二)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高评委办公室安排相关专家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2、学科组评议(含面试答辩)。学科组对下列申报对象进行面试答辩,并对申报者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

  (1)破学历推荐申报参评的人员;

  (2)2010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

  (3)专家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

  3、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照条件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重点对参评对象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议。

  4、网上公示。对高评委表决通过的人员,由高评委办公室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20天。

  5、下达通知并颁证。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高评委下达任职通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颁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

  1、公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审内容及相关程序;

  2、组织考核提名工作;

  3、对提名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核实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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