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城乡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83.强化农村牧区劳务输出,全年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23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84.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85.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86.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87.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88.认真落实稳控物价各项政策,切实加强市场物价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完善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市发改委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程刚副市长负责。
89.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高志勇副市长负责。
90.为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增加20元抚恤和定补费。(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91.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户供养标准,发放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员、低收入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工作。(市民政局牵头,相关旗县
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张继平副市长负责。
92.把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扶贫政策,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模式,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继续开展帮扶固阳县工作。(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刘德君副市长负责。
93.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500户,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0892套,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落实)
以上重点工作由牛俊雁副市长负责。
94.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对交通、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市安监局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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