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商局关于做好迎接省文明委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工作的通知
(榕工商人〔2012〕146号)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各相关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
第七届省级文明行业竞赛活动已经开始,2012年是竞赛活动的申报年、初评年,2013年是期中评审年。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转发省文明委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方案的通知》(闽工商人〔2012〕193号)的精神,省文明委定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份,分别组织开展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并将测评成绩作为文明行业评比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组成。为了保证全市工商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初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文明行业的优质服务指数测评是一项持续的工作,主要测评各窗口行业在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管理、服务群众、履行职责等各方面获得的社会认同度。测评工作由省文明委统一组织,各设区市文明具体实施,以暗访的方式,对所有我系统本届省级示范窗口和各区县工商局3个基层非示范窗口进行考察。测评的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本届文明行业竞赛总成绩的30%,其中2012年和2013年的测评成绩分别占1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省文明委的测评方案,将本项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工商局和市工商局机关各相关处室要严格对照省文明委的测评方案,明确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的主要领域,逐条对照服务状况实地考察记录卡的考察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一项一项对号入座,认真分析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情况,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出台符合工作实际的工作要点,分级分解工作责任,并完善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切实把各项迎评工作落实到人,把各个具体工作环节落实到位,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行业优质服务指数初评工作。
三、突出建设,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将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与创先争优工作、创建达标示范注册窗口、规范达标示范工商所等活动相结合,着力在提升各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在硬件建设方面,要对照服务状态实地考察记录卡,设置禁烟、引导、指示等标识,配置消防器材、便民服务箱等物品,提供休息等候和车辆停放等区域。特别是本届4个省级文明示范点(即市工商局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晋安区工商局注册服务大厅、闽清县工商局注册服务大厅)要在显著位置张挂示范点牌匾,安装客户满意度评价器,方便办事群众就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在软件建设方面,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内部考勤,规范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不断提高群众对窗口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