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型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地区、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武警部队迅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县(旗、区)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包头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拟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工作方案,报包头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审定;汇集、上报险情和灾情、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务、气象、地震等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区(旗、县)二级地质灾害信息的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