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
(榕市容综〔2012〕83号)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闽建稽[2012]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要求如下:
1、健全信息员网络。请各单位确定1名信息宣传员(电话、邮箱、QQ),4月27日前报市局宣传信息办,联系人:怀宏斌,电话: 0591-83376828(传真)。
2、明确信息报送任务。各单位要及时编发工作简报等政务信息,每月上报市局信息不少于5篇(邮箱:530191291@QQ.com),同时抄报省建设监察总队(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总队,联系人:吴秋玉,邮箱:549081086@QQ.com)。市局每月将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年底将评选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强化学习培训。市局将积极组织县(市、区)信息宣传人员参加新闻理论、信息采编、摄影摄像知识等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