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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广州市选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1、奖励。优胜选手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2、授予荣誉称号。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授予前六名优秀选手“广州市技术能手”(具体人数按穗劳社函〔2008〕1621号文规定执行)、“广州市技术创新能手” 称号;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前六名女性优秀选手“广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竞赛成绩合格选手(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合格),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晋升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得“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

  (二)竞赛先进单位

  1、积极开展竞赛的选拔、集训和参赛,并在市级竞赛成绩突出的单位;

  2、市级竞赛组织、宣传、策划到位,积极提供竞赛保障工作的单位;授予竞赛组织先进单位称号。

  (三)竞赛先进工作者。市竞赛组委会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裁判员分别授予“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工作者”、“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裁判员”;对于“获得省级竞赛前三名”的主要指导老师授予“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金牌指导老师”。

  六、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主要由市级经费列支,各区、产业行业协会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场地、设备条件基础上,本着节约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大赛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附件1
  2011年广州市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
  暨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参赛项目:       参赛组别:     隶属行业/区:

姓名

 

性别

  

 

粘贴近照

出生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码

 

已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工种/等级)

 

工作单位

 

本职业工龄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个人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承办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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