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优胜选手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
2、授予荣誉称号。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授予前六名优秀选手“广州市技术能手”(具体人数按穗劳社函〔2008〕1621号文规定执行)、“广州市技术创新能手” 称号;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前六名女性优秀选手“广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竞赛成绩合格选手(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合格),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晋升职业资格。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得“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
(二)竞赛先进单位
1、积极开展竞赛的选拔、集训和参赛,并在市级竞赛成绩突出的单位;
2、市级竞赛组织、宣传、策划到位,积极提供竞赛保障工作的单位;授予竞赛组织先进单位称号。
(三)竞赛先进工作者。市竞赛组委会对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裁判员分别授予“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工作者”、“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裁判员”;对于“获得省级竞赛前三名”的主要指导老师授予“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金牌指导老师”。
六、竞赛经费
本次竞赛主要由市级经费列支,各区、产业行业协会要在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场地、设备条件基础上,本着节约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大赛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附件1
2011年广州市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
暨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参赛项目: 参赛组别: 隶属行业/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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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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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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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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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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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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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工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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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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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职业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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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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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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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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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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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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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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