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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本期荣获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称号且符合本市入户相关规定,有意入户本市的,可由用人单位按要求和程序为其办理申办入户手续。

  九、材料报送

  (一)参评个人应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请勿改动原表版式)纸质件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其中,参评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内容为:个人在本企业(单位)、行业、市、省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影响;曾获得的市、省和国家荣誉称号等,要求字数不超过600字,可另附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2.参评个人的身份证、计生证、居住证、工作证、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证明、社会保险历史缴费记录、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奖励及荣誉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参评集体应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3,请勿改动原表版式)纸质件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版。其中,参评单位事迹材料主要内容为:单位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问题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在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上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影响;曾获得的市、省和国家荣誉称号等,要求字数不超过600字,可另附详细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2.参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年审登记证、奖励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提交材料要求。所有表格、证件等统一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由各初评推荐单位验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报送方式。参评个人及单位按照第七(二)款递交推荐材料。各初评推荐单位在2010年11月10日前将候选名单及送审材料报送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就业管理部(广州市三元里大道1278号二楼1-2号窗)。联系人:杨洁琼、黄微微,电话:86322782、86322816;传真:86322563。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Z86322782@126.com,邮件名格式请按:初评推荐单位名称-参评项目-参评个人姓名/参评集体名称。

  十、工作要求

  各初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的原则,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要加强发动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理解和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请各初评推荐单位(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月15日前报送评选表彰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
  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表彰
  推荐名额分配表

各初评推荐单位

优秀外来务工

技能人才(人)

优秀外来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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