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扬民主,广泛推荐。外来务工人员可以自荐,用人单位也都可以推荐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先进集体。
六、表彰评选规模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表彰规模。全市共评选表彰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150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50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25个。
(二)推荐名额分配。主要依据各区(县级市)辖区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外来务工人员人数来确定,详见《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七、评选程序
(一)评选筹备(9月1日-30日)。研究制定评选表彰方案,印发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并通过媒体、网站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
(二)初评推荐(10月8日-11月10日)。
1.个人参加评选。符合参评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所在用人单位或本人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自荐或推荐材料(个人自荐的,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意见)。市直主管部门、主管局、集团(总)公司也可直接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提交推荐材料。各用人单位推荐个人参加评选人数不得超过3名(超过2名的,女性不得少于1名),推荐名单提交前需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通过。
2.集体参加评选。符合参评条件的公共服务机构及用人单位,由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按推荐名额分别组织评选。
3.候选名单推荐。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评选条件及工作要求,分别组织初评,按照推荐名额,将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的候选名单及送审材料上报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综合评审(11月11日-12月31日)。
1.评审。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名单及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评选出150名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50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和25个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2.审批。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名单报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公示。经审批后的推荐名单在《广州日报》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并经查实者即取消推荐,并从候选名单中补选。确定2010年度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和先进集体最终名单。
八、表扬奖励
(一)以广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予以通报表彰。
(二)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