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要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学生出、入校登记制度。上学期间,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出校园。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学生上下学和集体乘车安全管理,严禁学生搭乘超载车、“三无”车、报废车等违规车辆。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和流动饮食摊点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隐,确保师生安全。
(三)排查饮食卫生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加强食品加工、销售流程及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师生饮用水安全管理,特别是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定期检查并按时消毒;要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认真落实流行疾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强用电和用火安全管理,严格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材料、设备是否齐备,是否有效,重点防火单位和区域是否悬挂警示标志等。要按规定配齐各种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
(五)重点人群隐患排查。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师生员工中生活特别困难、同学或同事之间有明显矛盾纠纷、存在心理问题等情况,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深入排查校园周边、合作单位、校内基建施工单位等是否有与学校存在矛盾纠纷、可能引发事端的人员,防止由此引发各类突发事件。
四、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一)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预警预防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安全意识。各学校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当前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和帮助师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预防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人身侵害、火灾、拥挤踩踏、交通事故、溺水、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