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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职高专院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二)各校教务处负责项目申报和立项后项目进展、质量监督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研究的第一责任人。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项目进行中如需更改项目组成员,需递交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书,经批准后方能变更,且须在项目中期检查之前完成。

  (四)其它说明及成果使用。

  1、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即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如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员情况、成果进度等。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可调整部分项目的资助额度。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达标的,将取消其项目资格。

  2013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2份和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进行中期检查。

  2、成果验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资料,将《结题审批书》和项目成果(含论文、书稿、研究报告及其他成果形式)上报我厅高教处,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教材类将由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以“山东省高校教改项目立项教材”予以出版,论文、研究报告类将以“山东省高校教改项目文丛--计算机公共课教学研究与实践”结集出版,题库、教学课件、网络教学平台及数字化资源库等,将在全省推广使用。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2.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立项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编号:

  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立项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项 目 负 责 人                
  推 荐 学 校             (盖章)
  填 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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