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校教务处负责项目申报和立项后项目进展、质量监督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研究的第一责任人。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阶段性成果;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成果经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项目进行中如需更改项目组成员,需递交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书,经批准后方能变更,且须在项目中期检查之前完成。
(四)其它说明及成果使用。
1、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即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如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员情况、成果进度等。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可调整部分项目的资助额度。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达标的,将取消其项目资格。
2013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2份和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进行中期检查。
2、成果验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资料,将《结题审批书》和项目成果(含论文、书稿、研究报告及其他成果形式)上报我厅高教处,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教材类将由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以“山东省高校教改项目立项教材”予以出版,论文、研究报告类将以“山东省高校教改项目文丛--计算机公共课教学研究与实践”结集出版,题库、教学课件、网络教学平台及数字化资源库等,将在全省推广使用。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2.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立项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项目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编号:
山东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公共课教学改革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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