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任务
(一)继续深化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更低能耗建筑发展。
1.制定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
研究解决深圳地区发展更低能耗建筑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制定我市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根据深圳地区气候特征,完善有关节能材料部品的基础参数,提高可操作性;同时,将通风设计纳入节能设计指标体系,通过推动设计单位采用优化的自然通风方案减少空调设备开启时间,实现动态节能,体现“气候决定建筑”的节能理念。
2.建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深化节能专项验收。
以“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所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为基础,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将建筑能效测评纳入节能专项验收。确保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缓解增量建筑能耗上升的势头。
3.推进更低能耗建筑注3的发展。
以“十一五”期间推进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为基础,根据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要求,推行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自2012年起探索试行更严格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年探索试行更严格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十二五”期间,新建节能建筑面积约5823万平方米,不低于2700万平方米执行更严格的节能设计标准。
(二)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策,推进国家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
1.开展深圳市既有建筑能耗现状及节能改造对策研究。
深化分析既有建筑能耗现状,掌握深圳市既有建筑能耗特点、水平和规律,分析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工作在政策、技术、投融资方式、市场服务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障碍,针对性提出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策。
研究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深圳市不同类型既有建筑能耗现状,找出影响建筑能耗的主要因素。了解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情况及市场形势,分析制约既有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核心问题。
确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对象和内容。全面开展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分析不同类型建筑围护结构、用能系统、用能管理及能耗状况。建立“十二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针对高能耗公共建筑,通过筛选不同使用性质的高能耗办公建筑或大型公共建筑,实施公共建筑综合节能改造与单项技术节能改造,包括优化运行管理、改善空调系统、改善照明系统及非节能门窗、加装遮阳设施等;针对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建成的老旧商业区和工业厂区建筑,以节能改造为主线进行综合改造,研究制定绿色化改造技术和实施策略;针对住宅建筑,推广家电设备效率提升,鼓励进行非节能门窗和加装遮阳设施改造。
建立和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与标准体系。研究深圳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和绿色改造分级关键技术,编制相关技术推荐目录,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施工技术体系和节能量评估技术体系。研究制定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流程、判定原则、改造技术、改造实施及效果测评等提出规定,有效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
加强自然通风、建筑外遮阳系统,空调系统随负荷动态调节运行、蓄冷空调,空气源热泵,空调余热回收,绿色照明等本地适宜节能技术的应用推广。加强节水器具,中水雨水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编制深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和绿色化改造分级关键技术推荐目录。
探索有效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服务模式。“十一五”期间,节能改造示范经验表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探索建立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市场运作机制,政府层面抓紧制定激励政策和监管制度,一方面促进节能改造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行为,形成有序、良性运作的市场机制。研究制定深圳市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办法,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量认定,确保节能改造预期效果的实现,有效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通过跟踪服务,积累、总结经验,探索完善有利于推进深圳市既有建筑节能工作的市场服务模式。
2.深化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总结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工作,提出“十二五”期间工作对策。总结“十一五”期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经验,分析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项目管理、监测系统建设及运维等,形成深圳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逐步消除非技术影响因素,确保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健全大型公建能耗数据库,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改造及政府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成二期建设。继续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能耗公示等工作。建立基于能耗监测平台的能耗分析机制,对上述各栋监测建筑的能耗状况进行分析诊断,推广优秀,督促落后,充分发挥能耗监测系统的作用。截止2015年末,全市累计完成750栋建筑能源审计;500栋建筑能耗监测;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能耗公示;完善能耗动态监测数据中心二期建设,提升系统硬件配置,提高运行稳定性;深化对能耗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实现建筑用能系统的动态管理,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和节能量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3.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改造的实施。
通过财政补贴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培育措施,稳步推进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改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万平方米,圆满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