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12〕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6号)精神,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12〕20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出《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2〕15号)。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2〕2号),要求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上述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事关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深入领会、坚决贯彻好市委、市政府以及住建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两会”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拉网排查。重点对主干道两侧、人口密集地区周边,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重点区域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开展排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专人限期整改,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该停工的要停工,该处罚的要立案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对监管不力和事故多发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和信访稳定工作。一是“两会”期间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二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应急人力、器材和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到位并开展事故处置工作;三是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工作,认真听取民意,真心解决问题,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