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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住宅调研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住宅调研工作的通知
(渝建发〔2012〕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开发企业及消费者意愿,客观评价当前成品住宅发展现状,加快推进我市成品住宅建设,我委拟开展成品住宅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研分实地调研和网上调查。实地调研由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局组织,网上调查由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局配合。
  二、本次调研对象分别为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由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局采取组织当地开发企业座谈会、发放调查表(见附表1)等形式开展调研,并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发放消费者调查问卷(见附表2);由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发放网上消费者调查问卷(见附表2),并汇总所有消费者调查问卷。
  三、本次调研工作应结合成品住宅宣传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我市成品住宅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308号)和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1〕20号)等文件精神,重点宣传发展成品住宅的重要意义、成品住宅的优越性以及成品住宅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增强相关从业人员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实地调研要具有代表性,调研开发企业数量不得少于本辖区内开发企业总数的10%且不少于5家,回收本辖区内居民小区消费者有效调查问卷不少于200份。
  五、网上调查可登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www.ccc.gov.cn)填写提交《重庆市成品住宅消费情况调查表》,回收网上有效调查问卷不少于1000份。
  六、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开发企业调查表和居民小区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积极发动组织辖区内消费者参与网上调查。
  七、请各区县于2012年4月15日17:00时前将开发企业调查表和消费者调查问卷报送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市城乡建委科教处尚玉东,电话:6367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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