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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宁党发〔2009〕47号),2009年以来,自治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重大工程先后建立了22个院士工作站和25个专家服务基地,柔性引进的100多名院士、知名专家被聘为自治区特聘专家,并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服务我区经济建设,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在“2012中国(宁夏)-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大框架下继续举办2012中国(宁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合作洽谈会。为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宁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领作用,请具备设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条件的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宁人社发〔2010〕20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管理办法》(宁人社发〔2010〕204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新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将在“2012中国(宁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合作洽谈会”上授牌,并对建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的载体单位每年给予经费资助。已经建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的产业(领域)原则上不再重复建立。

  各市、县(区),区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院士工作站和专家服务基地的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宁夏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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