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从2012年开始,资深翻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一级翻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与申请评审语种和类别相一致的一级翻译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评审;取消省里翻译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参考人员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
(三)严格规范申报程序
10.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推荐上报。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系列评委会不得受理未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
11.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从201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须在表中第九页“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接受相关处罚”。
(四)相关政策和规定
12.职称外语政策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规定执行。
13.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申报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可通过考试范围中的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计算机合格证书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一个模块发一个证书,各地不得随意扣发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人员单个模块的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县级以下(不含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计算机免试。
14.对有论文要求的系列和专业,要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要求,严格掌握论文的数量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所提供的论文,系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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