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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七、加大以社会事业为重点的民生投入力度,努力促进和谐发展。(责任领导:沈传立、刘少军、郗海明副主任)

  (二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继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校舍安全工程、藏区高中、教师生活周转房等一批项目。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和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教育园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好省级医院、州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等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省民族文化艺术中心、同仁历史文化名城等文化工程。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继续实施州地市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村村通、城乡综合性全民健身中心等工程,加快喇家遗址、柳湾遗址保护设施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建设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继续抓好城市社区服务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站、儿童福利院、残疾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社会处)

  (二十一)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地方各类资金,确保全年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15万套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建设,优先实施与重大项目拆迁安置相关、连片规模大、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努力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协调推进10万户农村奖励性住房,4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3万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启动实施游牧民定居点通电工程,解决7236户农牧民用电问题。(投资处、地区处、农牧处、能源局、基础产业处)

  (二十二)加大扶贫开发攻坚力度。重点完成1.2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以工代赈重点支持农牧区畜用暖棚建设和老化失修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改造。2011年深入实施新农村八项实事工程,推进农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新型能源建设进村到户。(地区处、农牧处、能源局)

  (二十三)认真做好粮食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及时充实灾区粮油库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流通有序。充分发挥省内重点粮油企业的作用,引导大中型企业严格执行粮油价格政策,认真履行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商品粮油的采购供应,加强仓储设施和粮食应急加工、运输、供应网点的体系建设,搞好仓储管理,完善各级应急预案,提升粮食应急供应的能力和水平。(外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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