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00亿元。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的投资带动作用。争取工业、民生、藏区的投资增幅均在25%以上。安排省财政垫支20亿元以上,提前启动西宁南绕城高速公路等27个重点工程。(投资处牵头,各项目处室负责)
(七)扎实推进前期工作。根据国家2011年投向,重点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农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生态环境、藏区等领域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大武机场、格库铁路、玉树330千伏输电线路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进展,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快推进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关联度高、效益好的特色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工程咨询业发展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投资处牵头,各项目处室、咨询中心)
(八)抓紧资金的筹措落实。力争我省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达到80亿元以上。加大省级预算内资金安排和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加快发展投资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化建设。(投资处牵头,各项目处室、发展投资公司)
(九)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2011年全省安排重点建设项目76项,计划完成投资468亿元,较2010年实际完成增长36%。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力度,加强重要项目的稽察,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工作,规范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等行为。(投资处、项目处室,稽察办、法规处)
四、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领导:沈传立、王景雄、刘少军、郗海明、平志强副主任)
(十)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示范区建设。按照“一核一带一圈”空间布局,加快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一体规划与建设,推进东部城市群形态逐步形成。(投资处) 加快海西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格尔木、德令哈城市实力。(体改处) 支持海东、海北、海南、黄南建设多种类型实验区和示范区。(农牧处) 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努力建设若干经济强县。(地区处、农牧处、社会处、产业协调处)
(十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细化落实配套扶持政策。扩大省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规模,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以柴达木和西宁两个园区为重点,推进金属镁一体化、盐湖综合利用二期、乌兰煤化工二期、聚氯乙烯一体化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以及铝电解槽低电压节能减排综合技术创新、盐湖卤水提锂等一批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项目投产前的各项配套工作,加快实施平安高精铝板带、复合肥二期、海西化建二期、野马泉铁矿、青海宜化氯碱等项目,力争年内形成产能,扩大工业总量。(环资处、产业协调处、高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