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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林地保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3.惩。就是严厉惩处毁林开垦、侵占吞食林地、非法占用征收林地的行为。对毁林开垦、侵占吞食林地、违法占用征收林地的行为,特别是对拒不交还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对重大毁林占地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

  4.停。就是停止所有非法侵占林地进行耕种、工程建设非法占用征收林地等行为。村集体收回的林地要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落实造林和经营主体,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国有林场收回的林地要做好还林规划,及时组织造林,并加强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反弹。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由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镇长、场长、林业局主管副局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资源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本辖区内开展的专项行动负总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体,通过采取出简报、发传单、召开群众大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清理收回流失林地的政策,教育群众认清形势,主动退还非法占用林地,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行动,保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强化监督,认真实施。各乡镇、场是调查的主体,负责调查的具体实施。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标准掌握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扯皮、不推诿、不塞责。做到基础情况清楚,收回依据明确,打击力度强大,停耕成效显著。

  (四)加强沟通,反馈信息。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抓好工作推进,坚决杜绝走过场、应付清理现象。

  附件:杜尔伯特县流失林地清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
  杜尔伯特县流失林地清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 乡 村 单位:亩
序号林地位置流失时间流失面积GPS点利用现状流失类型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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