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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和《2012年南昌市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2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连续几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2012年我市继续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共筹集资金约110亿元,其中投入财政性资金80亿元,建设性资金3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103件实事。

  一、就业和创业

  1.进一步扩大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87万人,就业率达到94.5%。其中“4050”人员就业0.69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

  2.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对1100个城镇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管理岗位的人员进行工资补助。

  3.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33万人,其中省内转移2.8万人。

  4.帮助残疾人就业。其中:培训500名残疾人;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250个,为850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

  5.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养400名农民大学生。

  6.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00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60名。

  7.加强就业和技能培训。免费培训省内工业园区员工3.3万人,创业培训0.76万人,雨露计划培训652人。

  8.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增加安排担保资金2.73亿元,新增担保基金1100万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比例达到70%以上,到期还贷率达到95%以上。

  9.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在去年投资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投入500万元,建设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社会保险

  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照略高于全国平均调待增幅的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增基本养老金。

  11.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9万人,缴费人数达到78.38万人。养老保险基金总额达到42.82亿元。

  12.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全市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并为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55元;对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居民个人缴费给予补助,其中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部由财政负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认数达到128万人。

  13.进一步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7万人。

  14.全面推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并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8万人。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6300万元。

  15.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全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达到68.5万人,基金征缴总额达到7532万元。

  16.完善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政策。财政补助范围扩大到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企业中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的1— 10级老工伤人员(含退休人员)。

  17.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18.开展参保人员健康普查。从历年的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款中安排1.32亿元为176.4万人参保人员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三、社会救助

  19.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将城区低保标准提高到380元/人·月,补助水平达到245元/人·月;将四县及桑海开发区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人·月,补助水平达到220元/人·月。

  20.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0元/人·月,补助水平达到105元/人·月。

  21.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集中供养标准:城区达到345元/人·月,四县及桑海开发区达到305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180元/人·月。

  22.做好城乡临时救助工作。安排财政性资金168万元,其中市级安排59万元,县级安排109万元。

  23.提高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将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月人均供养标准提高50元,达到400元,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

  24.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三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按国家标准执行;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5.提高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企业退休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原省属农垦企业科级及科以下干部、部分建场初期老工人和退休技师,其每月生活困难补助中的上浮10%部分,由按本人退休时当月核发养老金的10%计算,提高为按本人当月实际核发养老金的10%计算。

  26.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对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老年生活补助。

  27.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将财政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285元。

  28.提高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将财政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285元。

  29.提高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将财政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285元。

  30.提高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将财政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提高20元,其中,城市由245元提高到265元,农村由206元提高到226元。

  31.提高社区干部报酬。逐年提高社区干部报酬,用2至3年的时间,使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2.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政策。对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一次性向企业征集管理服务费,禁止向退休人员个人收取,今后关闭破产企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在改制成本中安排。

  33.实行婚姻登记免费制度。免除婚姻登记证件工本费和婚姻登记申明书工本费,县级配套资金达到87万元。

  34.继续实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配套资金达到266万元。

  35.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改善生活条件。为1.398万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对200名残疾儿童开展抢救性康复;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推进市县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支持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36.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城乡独生子女特别扶助政策;对农村符合条件的计生对象免费开展“孕前优生检查”。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和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

  37.加大地方救灾配套资金额度。市级配套资金达到上年度财政总收入的2— 3‰,县级配套资金达到上年度财政总收入的3— 5‰。

  38.开展听力助残项目。安排资金55万元,向听力障碍者配发助听器100台。

  39.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1000元/人·月;“城镇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600元/人·月,残疾孤儿增加100元/人·月;“农村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500元/人·月,残疾孤儿增加100元/人·月。

  四、医疗保障

  40.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14.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0.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73.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86800万元。补助标准增加40元/年·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2%以上,城镇中小学生参保率达到95%以上。

  41.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增加40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到90%以上。

  42.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农村医疗救助配套资金达到1014万元,其中市、县级各配套507万元;城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达到1098万元,其中市、县级各配套549万元。

  43.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国有及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和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44.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全市实行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制度。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面实现市内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45.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在全市1161个行政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

  46.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向全市城市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 3岁儿童、孕产妇、35— 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免费发放1785万元的公共卫生服务卡;对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对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继续实施免费婚检;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农村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56%。

  47.对村医发放养老生活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从医满20周年的村医每月发放养老生活补贴65元。

  48.继续实行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对符合救治条件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继续实施免费救治。

  49.开展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和康复救治工作。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需维持血液透析的尿毒症困难患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血液透析免费救治;为重度聋儿实施人工耳蜗植入和康复救治。

  50.对农村孕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继续对在县、乡医疗机构平产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实行免费住院分娩。

  51.大力推进血防工程,对血吸虫病疫区实施综合防治。

  52.改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居住条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县(区)建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

  53.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大专以上的全科医生40名。

  54.对村级医生实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级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800元。

  五、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

  55.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向64.5万名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1.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56.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对1.7万名普通高中(含民办)学生提供资助;对0.19万名考入大学(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学生提供资助;对1.5万名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学生提供资助;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学生0.166万人。

  57.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财政年均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达到1000元和1250元。

  58.推进教育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校园建设规范、教学设施齐全的园区学校。

  59.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增加安排约4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学前教育。

  60.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和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完成168个农家书屋建设,实现“村村有书屋,人人有书看”;继续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

  61.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加快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步伐,改善县级田径运动场、健身场馆等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在100个行政村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试点;加强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场所建设,力争全市50%的街道(街道)、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所。

  62.实施农村文化“三项活动”政策。送戏下乡达到400场,向农民群众免费放映电影不少于18524场。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不少于400场次。

  63.继续向公众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

  64.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件以上,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000件以上,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则援”。

  65.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按照省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刑释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补充意见》规定标准,保障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和适当生活补助经费,使刑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66.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每人每年2800元标准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7.继续对全市婚姻登记人员实行免费婚检。婚检率达到70%以上。

  68.启动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地上面积1691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84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37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7138平方米,文物库房2080平方米。

  69.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兴建总面积约16000平方米的重大疾病防控项目。

  70.续建南昌精神病院。年度内基本完成主体建设。

  71.续建南昌市按摩医院红谷滩分院。年度内完成前期手续审批工作,并动工建设。

  72.江西省精神病院住院大楼。以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服务体系,提高精神疾病防治能力。

  73.建设南昌市第一医院眼耳鼻喉治疗中心。以解决我市眼、耳、鼻、喉医疗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74.建设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住院部大楼。完善医院的整体功能和整体服务能力。

  75.建设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改善朝阳新城区域医疗条件,满足当地及周边人口基本医疗需求。

  76.加快建设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新院。争取年内完成一期工程建设。

  77.加快南昌市青少年宫建设。争取年内有实质性进展。

  78.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兴建南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做好中心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精心制定项目改造建设方案,力争中心建设年内有实质性进展。

  79.兴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以校外活动营地为载体,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提高科学素养、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实践能力。

  80.对南昌市图书馆大楼进行维修改造。年内完成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大楼的整体加固、维修、改造。

  81.加快南昌市群众艺术馆新馆建设。完成建筑面积18603平方米大楼的建设和室内装修,确保新馆对市民免费开放。

  82.加快南昌市采茶剧团建设。年内完成采茶剧团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83.继续做好优质高中建设。投资1亿元,建设南昌市第十九中学红角洲新校和南昌市第一中学朝阳新校。

  84.加快南昌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体训中心建设。年初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动工兴建,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六、住房保障

  85.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力度。新增廉租住房50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500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819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00套,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265套,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513套。

  86.继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按省下达任务,第一批为1470户。其中农村困难群众新建、重建住房1250户,为农村困难群众维修住房220户。

  七、扶贫开发

  87.继续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财政安排1000万元,扶持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

  八、群众生产生活

  88.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增长23%。

  89.继续抓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90.继续做好农村沼气建设,新增户数3000户。

  91.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在全市637个村点开展新农村整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先行抓好全市70个非城关乡镇所在地的环境整治。

  92.加大农村改厕建设力度。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0000座。

  93.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改造217公里,其中国有农林场农村公路建设41公里;加快农村客运网络连通工程建设,提升县乡交通公路等级,加强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

  94.大力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增恢复灌溉面积7.4万亩,改善14.3万亩耕作条件,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95.加大对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水稻、油菜、花生、棉花、柑橘、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和森林保险等品种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房保险,支持人保财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在全市各乡镇建设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

  96.进一步扩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97.继续提升改造集贸市场。全市改造市场19家,改造面积41080平方米,其中:建成区内15家,建成区外4家。

  98.续建南昌市慈爱老年公寓。年度内完成合居式住宅2栋、活动中心1栋、综合服务楼1栋、多层住宅楼4栋等建设内容。

  99.进一步提高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投资8800万元,兴建麦园餐厨垃圾处理厂。

  100.继续实施天然气户户通工程。投资1.87亿元,建设高压管道37.2公里,高中压调压站2座,中压管道94.99公里。新增用户6万户。

  101.继续实施“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城郊部分年内完成年度造林任务27.13万亩,其中新造林15.93万亩,改造提升6.2万亩,森林十创工程5万亩;城区部分年内完成总绿化面积6841.566亩。

  102.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市8个城(新)区120个社区(点位)环境综合整治,主要进行道路改造硬化、排水管网及化粪池改造、绿化建设、楼道整治、小区设施、庭院美化、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项目整治。

  103.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改善气象探测环境。全市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监测站4套,能见度监测站2套,土壤水份自动监测站3套;启动西山人工增雨、森林防扑火能力建设,建设雨滴谱仪1套,第二套地面移动作业系统5套,远程控制地面催化系统1套;启动进贤、新建县气象探测站新址的建设和安义县气象探测台站扩容优化;开展公共气象体系建设,建立乡村气象服务电子显示屏50块,乡村气象服务大喇叭120个。

  附件:
  2012年南昌市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指标构成单位2012年目标市直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区督促协调市领导督促协调秘书长牵头部门部门责任领导
一、就业和创业                    
1.城镇就业                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6.870.590.50.4150.2850.920.920.750.650.290.640.620.2750.015
 城镇就业率%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94.5
2.困难群体就业                    
“4050”人员就业人数万人0.690.080.0650.0450.030.1350.1350.050.050.0250.030.0250.0150.005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
 为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25016456921610524刘家富曹吉清市残联魏小俊
 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8502619019218010561276356166
3.城乡残疾人职业培训500401005015040404040刘家富曹吉清市残联魏小俊
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3.33401005015040404040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省内新增转移万人2.80.640.630.630.50.0720.0720.0320.07650.07650.0560.015
5.劳动力转移培训                    
 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万人3.30.30.490.390.390.350.020.020.220.250.060.340.30.0720.098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创业培训万人0.760.2780.0420.0420.0420.0420.0360.0360.0360.0360.0320.0420.0320.0320.032
 雨露计划65291111167139122    22    朱志群樊三宝市农办樊三宝
6.小额贷款亿元2.730.220.350.3150.3050.20.260.260.230.240.130.0550.0550.0550.055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支持个人创业%7028以上65.7以上87.3以上72以上70以上10069以上65以上66.7以上84.6以上63.6以上45以上63.6以上52.7以上
 新增担保基金万元1100901501001201005010015010050205020
 到期贷款回收率%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95以上
7.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万元500500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二、社会保险                    
1.养老保险扩面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116.984.4598.054.755.11.651.73.051.181.251.890.751.81.271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缴费人数万人78.3857.5615.5923.2443.4881.170.661.390.450.721.030.621.6170.838
2.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亿元42.8228.843.31.52.40.520.881.110.990.470.521.10.2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万人12843.7528.227.18.97.12.22.556.90.90.4
4.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万人2.70.2250.10.10.10.0530.220.350.0320.20.171.10.05
5.失业保险                    
 基金征缴总额万元1630013498954.34406.1436.55169.21139.78107.1663.17111.6756.43130.85226.74张鸿星杨文斌人社局朱敏华
 参保人数万人56.841.814.212.472.1820.950.840.620.5290.80.7190.611.06
三、社会救助                    
1.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元/人.月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200刘家富曹吉清民政局应学全
 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元/人.月105105105105105105105105105105105105105105
 市级配套资金万元1571.851571.85             
 县级配套资金万元1505440.9337.4388.5111.70.92.67.272.230.174.4285.16
2.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元/人.月 350350350350380380380380380380380380350刘家富曹吉清民政局应学全
 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元/人.月城区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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