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结果有分歧时,由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其他符合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复查。如复查意见与原审查结果一致,复查费按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50%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收取;如复查意见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时,应以复查意见为准,复查费由原审查机构负担。
七、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包括对施工阶段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等方面的设计变更重新审查,对已完工程与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专用章的施工图是否相符核查,并签署核查意见。凡已完工程与加盖施工图审查机构专用章的施工图相符的,不得收取审查服务费。
八、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的监管,会同建设部门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诚信管理机制。对不具备施工图审查资格收费、降低服务质量收费、压价恶性竞争及价格歧视等行为要及时查处,并计入服务单位价格诚信档案定期公布。
九、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和各市州价格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前,应到当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并亮证收费。未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的,不得收费。施工图审查机构为事业单位的,收费使用财政票据,收费资金纳入财政监管;服务单位为企业单位的,收费使用税务票据,依法纳税。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十、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08〕9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
2、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1
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
1、房屋建筑工程
单位:(元/m2)
序号
| 1
| 2
| 3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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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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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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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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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项目
| 鉴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计费面积小,其审查服务费统一按每平方米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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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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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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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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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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