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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和谐平安南昌”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近年来调解工作表现突出的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一二年一月

  附件:
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

  南昌县:

  蒋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莲塘镇莲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塔城乡凤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建县:

  石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联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进贤县:

  民和镇涂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梅庄镇滨湖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架桥镇架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安义县:

  长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东湖区:

  东湖区道路交通事故“三调联动”办公室

  墩子塘街道马家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西湖区:

  十字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系马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青云谱区:

  岱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青山湖区:

  湖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湾里区:

  招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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