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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指标的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指标的函
(吉建函〔2012〕146号)


长春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磐石市、双辽市、东辽县、辉南县、柳河县、长白县、前郭县、乾安县、镇赉县、延吉市、敦化市、安图县人民政府:

  现将2012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改造项目,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造后的项目能够实现供热计量收费要求。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是“暖房子”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其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拨付“暖房子”工程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地要统筹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中数据采集和计量收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附件:2012年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指标分配表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地 区2011年实际完成面积2011年计划改造面积2012年计划指标
合计2012年新增计划面积2011年超额完成面积
合计200.81305.70 437.30 542.22 -104.92
1长春市70.72 96.04 63.44 88.76-25.32
2四平市7.57 7.50 6.07 60.07
3通化市0.00 0.00 9.10 9.10.00
4白山市0.00 0.00 88.50 88.50.00
5磐石市19.74 31.21 68.06 79.53-11.47
6双辽市0.00 0.00 7.67 7.670.00
7东辽县8.65 8.83 11.43 11.61-0.18
8辉南县9.82 9.82 32.75 32.750.00
9柳河县3.38 3.38 28.78 28.780.00
10长白县8.01 8.87 10.20 11.06-0.86
11前郭县0.00 0.00 12.90 12.90.00
12乾安县0.00 26.06 0.00 26.06-26.06
13镇赉县0.00 39.16 0.00 39.16-39.16
14延吉市0.00 0.00 52.18 52.180.00
15敦化市27.03 30.19 33.76 36.92-3.16
16安图县10.32 9.10 12.46 11.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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