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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级层面成立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安委会主任、副市长肖玉文任组长,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重点办、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国资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孙群力任主任。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成立相应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大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全心参与和共同推进专项行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兑现奖励,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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