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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平台建设的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年度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资源集成、优化配置、综合利用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投入、社会共享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的内容

  平台由15个子平台组成,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选择建设不少于5个适合自己工作的子平台。

  (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子平台;

  (二)科技成果网上评审系统子平台;

  (三)技术成果交易与成果转化系统子平台;

  (四)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子平台;

  (五)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子平台;

  (六)科技金融数据库子平台;

  (七)政策法规数据库子平台;

  (八)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数据库子平台;

  (九)科技统计数据库子平台;

  (十)科技文献数据库子平台;

  (十一)专利数据库子平台;

  (十二)网上办公系统子平台;

  (十三)文化创意企业数据库子平台;

  (十四)农村信息化管理子平台;

  (十五)农民(居民)科技咨询交流子平台。

  五、平台建设的要求

  (一)对市级中心平台建设要求:提供平台硬件系统(购置电脑,建设、维护机房,光缆宽带);提供网络系统软件;提供网上办公系统软件;提供网上特殊功能模块;帮助子平台建设网站,培训管理人员。

  (二)对县(区)、开发区(新区)子平台建设要求:负责本地区平台系统的建设、应用、推广;负责本地区配套资金的落实;负责本地区各类科技资源的采集、初审;负责本地区子平台的维护和功能建设。

  六、平台建设的实施步骤

  平台在五年内建设完成,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2012年,完成平台的中心网站和基本后台的建设;第二阶段2013年-2014年,完成数据库的扩充工作,对整个平台进行测试、评价、完善与总结;第三阶段2015年,完成平台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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