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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各地农机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宣传作为行动重中之重,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印发的《2011年农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内农牧机发[2011]2号)通知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农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素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农机安全宣传片,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
  各盟市要结合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制定宣传计划,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即在每个苏木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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