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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2〕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予以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通知》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通知》是在全面总结连续三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入扎实抓好《通知》精神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的安全生产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突出抓好一县、一区、一开发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目标考核和示范推动。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力度,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要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发展,抓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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