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惠民菜篮子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惠民菜篮子工程”启动与节假日消费高峰期联动机制。除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前一周,定点供销企业按协议规定价格,销售“惠民菜篮子工程”规定品种的农产品。

  (三)建立“惠民菜篮子工程”启动与突发性事件发生联动机制。自然灾害或重大疫情发生时,定点供销企业需按政府要求和协议规定价格,销售“惠民菜篮子工程”规定品种的农产品。

  五、政策扶持

  (一)完善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进入我市“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供销企业销售的鲜活农产品配送货车,免费发放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物价部门联合监制的“惠民菜篮子绿色通行证”,免收公路通行费和收费停车场停车费。

  (二)减免相关收费。物价、工商、商务等部门对“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供销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免收新办专营店名称核准费、登记费、营业执照工本和打印费、管理费等相关收费。

  (三)实行财政奖补。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供销企业,市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定点供销企业营业面积和经营状况,结合“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情况,按照“以奖代补、保本微利”原则,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给予适当补助;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市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的“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供销企业,按照“先控后补、平衡收支”原则,由市物价、财政部门对定点供销企业因政府价格调控措施造成的亏损情况进行评估测算,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从合肥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列支。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惠民菜篮子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深入推进“惠民菜篮子工程”作为“幸福合肥”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探索,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惠民菜篮子工程”定点供销企业扶持、补贴和运营管理制度,确保政策扶持公平公正,奖补资金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规范到位。定点供销企业要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惠民菜篮子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扶持政策,推广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