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面执法力度,营造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区域执法、错时执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酒后驾驶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严格执法的威慑作用。特别要加强对车流高峰和夜间、凌晨时段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安全监管,严防因漏管失控引发严重交通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值班备勤,提前做好交通管制或车辆分流准备工作。
(四)重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严查农村客运班车,严禁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落实各类农机车辆尾部粘贴反光标识等措施,确保农机车辆夜间行车安全。促进文明交通“五进”工作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肥东县元疃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午收期间跨区作业农用机械的监管和服务工作,确保农机有序安全转移。
(五)重点加强对易发、多发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排查整治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公安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必要时采取硬隔离等防护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和企业,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五一”、午收、防汛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午收期间,要全面落实秸秆焚烧措施,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严密防范因焚烧秸秆形成雾霾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落实,推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