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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宏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宏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10]146号)
上海宏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请示》(宏天字[2010]第00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已于2010年4月19日被批准解散,根据《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第
四十二条
规定,现准予你公司动用原存于浦发银行闸北支行的营业保证金2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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