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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遂宁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遂宁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川府函[2012]91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遂宁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遂府〔2012〕10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市修订上报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要本着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按程序报批。规定标准外的补偿项目,各地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参照市场价格,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附件:1.遂宁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2.遂宁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3.遂宁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4.遂宁市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5.遂宁市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遂宁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单位:元/亩/年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

船山区

安居区

蓬溪县

射洪县

大英县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永兴、仁里、南强、保升、西宁

新桥、桂花、唐家、老池、复桥、河沙

安居镇

玉丰、聚贤、东禅、分水、保石、拦江、莲花、三家、石洞、会龙、西眉、磨溪、马家、大安、横山、常理、白马、中心、步云、观音

赤城、宝梵、蓬南、三凤、任隆、大石、吉祥、鸣凤、文井、天福

群利、农兴、金龙、荷叶、高坪、金桥、黄泥、高升、吉星、下东、新会、新星、罗戈、新胜、槐花、板桥、明月、回水、常乐、群力、红江

太和、大榆、广兴

柳树、金华、仁和、复兴、天仙、洋溪、太乙、涪西、明星、瞿河、万林、陈古、金家、风来、潼射、伏河、太兴、香山、曹碑、青岗、文升、东岳、玉太、金鹤、官升、双溪、青堤

蓬莱、隆盛、回马、玉峰、河边、天保、金元、智水、卓筒井、象山、通仙

1

大春

1032

948

1032

948

948

870

948

870

870

2

小春(旱地)

688

632

688

632                

632

580

632

580

580

3

其他作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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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耕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附件2:
  遂宁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标 准(元/平方米)

备注

船山区、市规划区

安居区

射洪县

蓬溪县

大英县

1

砖混结构

700

700

700

700

700

 

2

砖木结构

550

550

550

550

550

 

3

土木、木结构

400

400

400

400

400

 

4

简易结构

140

140

140

14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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