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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年,重点完成核心区基础设施的50%;全部完成核心区骨干道路的水、电、路、气、热等地下管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完成50%鹤鸣湖建设、体育场馆、宾馆、行政办公一条街。重点推进市委、市政府在新区内的规划建设。

  2014-2016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全面完成规划区内的水、电、路、气、热网等基础设施,大面积建设功能区和商住楼。每年以200万平方米的面积进行房地产开发。2014年完成鹤鸣湖建设和公职人员居住小区。

  2017-2018年,建设一批节能环保、科技研发、金融服务、软件产业、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会展旅游等高新产业,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全面加强绿化、美化等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使生态新城建设全面提升和完善,一座生态化、园林化、现代化、城市化的新城区基本显现。

  五、推进重点

  (一)加快规划编制。按照鹤西生态新城总体规划,抓紧编制好新城详细规划,编制新城给排水、供电、道路、通信、供气、供热、绿化等专项规划,明确新城发展的总体框架、功能定位和发展规模,通过政策激励和招商引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产业集群、功能划分,为新城建设提供依据。

  (二)加强征迁安置。根据鹤西新城规划,全面梳理建设范围内存量土地资源,坚持“先还建后拆迁、先安置后转移、先储备后开发”原则,积极储备发展用地,提前做好土地基础性工作,提高报批效率。同时通过产权置换、土地换保障、扩大就业等方式,切实解决规划范围内农民市民化过程中遇到的住房安置、养老保险及就业安置等问题,确保农村稳定、农民安定。

  (三)加速项目启动。加快制定出台推进新城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优惠先进、优待跟进、优选后进”的原则,抓紧启动道路、供热、供水、桥梁等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尽快启动人大、政协等一批行政办公区和湖滨大道、世纪大道、南环大街、鹤鸣湖生态公园等公共设施项目。

  六、强化领导

  为加强对鹤西生态新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鹤西生态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杜吉明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雨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谢宝禄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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