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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201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十四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鹤西生态新城战略部署,加快鹤西生态新城推进工作,迅速在全市掀起新区建设热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南兴、西拓、北开、东治、中升”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强力实施“提升一个认识,强化规划、政策两大牵动,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大项目招商、先期项目启动三个关键”的“123”推进举措,秉承“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的规划建设理念,努力把鹤西生态新城建设成为集生态园林城、现代文明城、边陲特色城、民族风情城及创业发展城于一体的城市新区。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发展五大战略的总体部署,统一对鹤西生态新城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业态设置、功能组团、房产开发等进行统筹规划设计,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科学建设施工。

  (二)规划先导原则。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开发,先框架、后建筑的建设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鹤西生态新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各个专项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在规划先行的前提下,由线到网、由点到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加速推进各项基础、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四)生态宜居原则。按照既适宜居住又方便创业的要求,打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的生态人居系统,加快建设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生态新城”。

  (五)市场导向原则。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公司、民营资本等各方资金参与鹤西新城总体开发,实现运作机制市场化、投资来源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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