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水电〔2012〕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促进水电站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水电站安全、高效运行,我们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各项工作。

  附件:1、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报名表

  2、县(市、区)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汇总表

  3、市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汇总表

  4、县(市、区)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

  一、试点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完成近15000名农村水电站技术和管理人员轮训,并全面实施岗位证管理制度。鉴于全省性农村水电轮训工作尚属首次,参训考核人员众多,培训工作量大,为完善轮训组织和考核程序,确保全省全员轮训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在金华市、衢州市、新昌县先行开展全员轮训试点。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完成金华市、衢州市、新昌县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轮训,落实岗位证管理制度,实现持证上岗;总结完善轮训组织、考核、发证程序,形成适合全省推行应用的轮训管理体系。

  三、轮训对象

  农村水电站现场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电运行人员、机电检修人员等四类在岗人员。

  四、培训机构

  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工作由省水电管理中心主办,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承办。

  五、培训教材

  (一)浙江省农村水电站运行工培训教材--《水电站运行与管理》。

  (二)农村水电站运行工培训教学视频(DVD光盘)。

  (三)农村水电站运行工考试大纲、题库及参考答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