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水电〔2012〕6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促进水电站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水电站安全、高效运行,我们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各项工作。
附件:1、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报名表
2、县(市、区)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汇总表
3、市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汇总表
4、县(市、区)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浙江省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实施方案
一、试点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完成近15000名农村水电站技术和管理人员轮训,并全面实施岗位证管理制度。鉴于全省性农村水电轮训工作尚属首次,参训考核人员众多,培训工作量大,为完善轮训组织和考核程序,确保全省全员轮训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在金华市、衢州市、新昌县先行开展全员轮训试点。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完成金华市、衢州市、新昌县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轮训,落实岗位证管理制度,实现持证上岗;总结完善轮训组织、考核、发证程序,形成适合全省推行应用的轮训管理体系。
三、轮训对象
农村水电站现场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电运行人员、机电检修人员等四类在岗人员。
四、培训机构
农村水电站从业人员轮训试点工作由省水电管理中心主办,省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承办。
五、培训教材
(一)浙江省农村水电站运行工培训教材--《水电站运行与管理》。
(二)农村水电站运行工培训教学视频(DVD光盘)。
(三)农村水电站运行工考试大纲、题库及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