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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方案的通知


  组 长:吴祥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桂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梁少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陈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电视台台长)

  傅志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锋(县卫生局副局长)

  林 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林玉美(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

  陈宗祥(县城乡与住房建设副局长)

  李其政(县爱卫办主任)

  熊 茂(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春(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桂英兼任。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小餐饮店的综合整规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逐项落实整规工作措施,牵头制定全县小餐饮行业整规标准。

  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工作;督促医疗机构食堂落实食品安全院长负责制,协调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堂整规工作。

  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学生小餐桌的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食堂食品安全校长(机构负责人)负责制,按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为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经营户进行工商登记,对整改不达标、被取缔许可证的小餐饮经营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建筑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安全负责制,按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流动小餐饮摊点的监管,依法取缔小餐饮无证占道经营、倚门经营、流动摊点。对经营单位、门店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县创卫办:负责对小餐饮行业除“四害”治理工作。

  县公安部门:负责为小餐饮行业整规提供安全保障,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县电视台:负责整治活动的政策宣传、新闻报道、媒体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小餐饮整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县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确保完成整规任务。为保障整规工作的顺利完成,县政府将小餐饮整规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体系,加强督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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