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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全面建设阶段(2010年10月底完成)

  (1)建设时间安排:2010年8月为全面建设公厕阶段,至10月底完成县城主城区及各乡镇共44座公厕建设任务;督促南湾猴岛景区、南平、岭门农场按要求完成各自公厕建设任务。

  (2)分类建设原则。主城区:根据不同路段、人口数量及活动特点建不同类别标准公厕:①文化体育广场及滨河北路建设按一类标准建设(高品位公厕);②在土地矛盾比较突出路段:文化路、中心大道、建设路、新华路、新兴路、富陵路建环保公厕;③有土地条件路段建固定公厕。乡镇农场:椰林镇、新村镇、英州镇、三才镇、黎安镇、光坡镇、本号镇、提蒙乡及农场公厕按二类或三类标准建设。景区公厕按一类或二类标准建设。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2010年11月底前开展对公厕建设的检查验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

  三、责任分工

  (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县公厕的规划设计;全县公厕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县城主城区公厕的管理和维护。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公厕建设的选址,公厕的具体选址方案要充分听取广大民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负责监督或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管、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和建设标准。

  (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全县公厕土地征用及用地手续办理,各责任单位做好配合。

  (四)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助南湾猴岛等旅游区公厕的建设。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和协助海汽陵水分公司对车站内公厕的配建或改造。

  (六)县商务局:负责监督和协助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沿途由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服务设施经营单位落实新建或升级改造公厕。

  (七)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公厕规划建设及维护经费。

  (八)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公厕的建设及管理。

  (九)农场:负责农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维护。

  公厕建设实行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抓好落实。(责任分工见附件1、2)

  四、工作标准及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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