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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2〕12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鸡西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发〔2011〕9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十四届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推动餐饮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绿色矿区、生态城市、宜居家园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2012年至2015年,在全市逐步建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示范店,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过充分发挥示范群体的引领带动及辐射作用,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开展,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示范店。

  三、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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