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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10周年总结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10周年总结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卫基字〔2012〕363号 )


各盟市卫生局:

  从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目前,新农合制度建立和运行已有10年,为了充分展示新农合制度实施10年来取得的成就,深入总结经验,为新农合制度巩固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卫生部决定举行新农合制度实施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请各盟市按照卫生部要求,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料内容

  1.文字资料:提供新农合发展报告,重点内容包括新农合支付发展历程、成效和展望。限5000字以内,其中1000左右字介绍当地新农合概况,4000左右字重点介绍当地特色和亮点工作;

  2.图片与影像资料:图片资料每盟市3~5张,存储为JPEG格式,图片文件不小于2M;影像资料每盟市1~2段,存储格式为avi、mpg,也可提供DVD成片或原始录影带。要求内容与新农合发展历程相关,见证重要历史时刻,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每个作品需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附表);

  3.即时新闻线索:要求提供当地新农合制度建设中有新闻价值的特色与亮点,为新农合制度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农合工作者典型,参合农牧民受益的典型故事。每个新闻线索附500字的事例或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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