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待评定”和“整改中”标识规定的通知
(辽食药监餐发[2012]117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统一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的标识使用,省局研究制定了《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待评定”和“整改中”标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待评定”和“整改中”标识规定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待评定”和“整改中”标识规定
一、“待评定”标识
(一)“待评定”标识的样式与规格
1、大小与脸谱一致,规格有直径11.43 cm、8.7 cm两种。
2、背景颜色为蓝色,与公示牌的背景颜色一致。
3、“待评定”字体为小标宋体,字号有104、80两种,字色为红色(与“C”级的红色一致),加粗,阴影,水平和垂直均居中。
(二)“待评定”标识的使用
1、 60cm×90 cm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使用直径为11.43 cm、字号为104的“待评定”标识。
2、 42cm×60 cm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使用直径为8.7cm、字号为80的“待评定”标识(详见表1)。
表1:“待评定”标识的使用规定
“待评定”标识
| 公示牌规格
|
60cm×90 cm
| 42cm×60 cm
|
大小
| 直径11.43 cm
| 直径8.7 cm
|
背景颜色
| 蓝 色
(与公示牌的背景颜色一致)
| 蓝 色
(与公示牌的背景颜色一致)
|
“待评定”
字样
| 字体
| 小标宋体
| 小标宋体
|
字号
| 104
| 80
|
字色
| 红色
(与“C”级的红色一致)
| 红色
(与“C”级的红色一致)
|
字效
| 加粗,阴影
| 加粗,阴影
|
位置
| 水平和垂直均居中
| 水平和垂直均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