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食药监餐发[2012]88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局《
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38号)的要求,省局制定了《辽宁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辽宁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按照国家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全程监督。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分级、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坚持动态评价与年度评价相结合,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贯穿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
(二)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照“高险高分、关键否决”的原则,结合实际,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要求进行科学量化、客观评价,做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按照量化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管理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量化等级,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科学实施监管工作。
(三)宣传公示,逐步提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公开量化级别,开展社会监督,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餐饮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扎实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逐步提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审评条件或要求,社会公众要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意识,促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不断推进和加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督信息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公众餐饮安全理念,提高社会餐饮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餐饮消费者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全省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城镇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农村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 A级、B级单位数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充分认识量化分级工作的重要性,依照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确保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学习培训,严格评比标准。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准确掌握工作方法,严格遵循有关规定,按要求组织开展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到位。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量化指标任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开展工作交流,推动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