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科学监管与促进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实践科学监管,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同时,促进辽宁医药产业发展,适应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2.坚持基层优先发展与全面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支持基层监管机构建设与发展的力度,全面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能力,实现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同步发展的原则,加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力度,实现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完善、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4.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权,建立统一权威的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形成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不懈努力,健全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构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省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以法律手段为主,综合运用行政、技术、经济、舆论、文化等多种监管手段的全方位的监管模式,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管,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支持培育生物医药等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成长,带动我省医药餐饮服务食品行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和谐辽宁,振兴老工业基地,保障我省提前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做贡献。
  (二)具体目标
  1.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形成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2.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分别达到每百万人口400份和100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达到100%。
  3.提高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体系整体水平,强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和标准审核能力,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
  4.省内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能力达到100%,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验达到100%。
  5.2010版《中国药典》一、二部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5%。
  6.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85%。药学、医疗器械、食品卫生、法学等相关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
  7.建立和完善药品、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执法监督能力和制度建设逐步强化。
  8.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测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
  9.县以上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经营率达到95%,持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覆盖率达到95%。
  10.基本实现药品GMP检查员队伍专业化。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监管体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在继承垂直管理体制下形成的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权,建立健全适应分级管理体制要求的新的运行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格局,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