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提高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相继建立实施了涵盖药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的市场准入、质量规范、分类管理、特药监管和属地监管等监管制度,并连续五年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药品市场秩序有效规范,摘掉了“沈阳南六”国家药品重点监控地区的帽子,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省未发生一例兴奋剂案件。
4、监管效能不断提高
相继探索实施了行政许可审批省市联动、监督抽验绩效考核、高风险企业派驻监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电子化监管等工作模式。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分别探索实施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监管工作开展。
5.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成效显著
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的四年中,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抓手”作用,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为切入点,积极打造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了“三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出色完成了奥运及火炬传递食品安全保障任务,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6.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面建立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经省、市政府法制部门评查,在省直、市直行政机关中名列前茅,全省14个市局绝大多数进入当地行政执法单位的先进行列,获得各类荣誉百余项。
7.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全力支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采取研发窗口、审批窗口、检验窗口进园区等措施,推进研产联合,通过资源共享与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物流,扩大连锁经营,加快推进我省药品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目前,我省10亿元以上规模的经营企业由过去的2家增加到16家;连锁经营企业发展到130家,门店5100多个,占整个县以上零售企业数量的60%,药品流通集约化、规模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
(二)存在问题
1.分级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强调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的工作机制却没有同时建立起来,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并未形成,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导致案件查处更加困难。同时,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后,新的监管机制尚未完善,责任机制尚未落实,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带来新的困难。
2.机构改革不到位
少数地区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机构编制、队伍配备未能与职能调整同步进行,造成有职能,无机构、无编制、无队伍的状况,致使餐饮服务食品的监管职责难以有效落实,保障能力不能与技术监管相适应。
3.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县级机构没有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函待不完善,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滞后。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辽宁正处于加快推进全面振兴的重要时期,是大发展、快发展、实现赶超的最佳时期。国家进一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沈阳经济区被确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食品药品监管不仅任务繁重,而且面临更多具体的考验,各项工作极具挑战性,必须正确认识面临的形势,准确把握监管规律,不断推进监管改革与发展。
1.食品药品监管改革与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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