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农业
把休闲农业作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重点,东部滨海的罗源湾和福清湾沿岸、琅岐、黄岐半岛等,发展集渔排观光、垂约、品尝海鲜于一体的休闲渔业;闽江干支流沿岸,要利用闽江各干支流流域农产品土、特、奇、鲜的资源优势,引导和鼓励沿江农民以花园、果园、鱼塘(水库)为依托,发展以赏花、摘果、垂约等参与性项目和农事体验为特色的休闲农业;闽清、罗源、永泰、闽侯山区、林区地带要利用当地动植物资源和乡土特色产品,鼓励村民把农舍、果园、茶园、山林开发成旅游项目,发展融森林文化、民俗风情和农业种养为一体的生态友好型休闲农业,着力打造福州“后花园”,闽侯山区、北峰区域重点发展旅游业及生态型绿色产业。
温泉是福州市的一大资源特色和优势,开发利用已有l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在发展休闲农业中,要大力提升永泰、连江、闽清、闽侯、福清、晋安区桂湖等周边地区的温泉旅游发展水平,建设生态温泉城、中国温泉博物馆、温泉主题公园,完善温泉旅游内涵,与农业观光、休闲度假融为一体,提升生态休闲农业带的整体品位。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以园区为建设载体,以项目带动为抓手,精品线路为推手。通过对景区依托型、田园观光型、休闲度假型和风情村寨型等代表类型以及乡村旅游项目,开辟和营销旗山、天门山、赤壁、南阳、福湖、六福村、晋安区寿山文化旅游等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生态良好、规范有序、示范带动明显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
整合资源,挖掘内涵。通过项目策划包装,推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特色产品,打造精品亮点,创建品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推介,广泛开展特色节庆活动营销,提升福州休闲农业的整体形象和知名度。积极鼓励条件成熟的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示范点,争取省级、国家级的示范点,有效发挥示范园区、点的典型带动作用。
加强管理,规范发展。制订行业管理标准和服务管理办法,做到有标可查、有章可循,构建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准。
(三)积极发展设施农业
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流技术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大棚蔬菜为重点,加大政府扶持,完善配套技术,强化生产标准,提高设施装备,提升设施农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益。
合理布局,明确重点。福清要努力打造海西设施农业第一县,在沙埔、高山、江镜、海口、新厝、渔溪、阳下街道等地进一步发展大棚蔬菜,同时完善江镜、海口、新厝3个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及一批规模种养基地。在长乐重点在古槐、鹤上、文武砂、玉田发展大棚蔬果基地。闽清要以塔庄镇、白中为重点,闽侯要以鸿尾、白沙、竹岐为重点,推动大棚蔬菜的发展。同时在闽清、闽侯、罗源、永泰等县的山区地带,可以大力发展结构简单、建造方便小面积单家独户的钢架大棚,实行梯次发展,随着资本、技术的积累和市场的开拓,逐步提高设施标准和设施农业的覆盖范围,在水产、食用菌等产业逐步扩大设施农业的比重。
规模发展,集约高效。搞好连片建造,并与零星打建、新建改建结合起来,积极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园和种植基地,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千亩或效益万元以上的设施农业规模经营典型。要推动土地的流转和整理,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互换、入股、转包、转让、租赁等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引导土地的合理流转,向经营能手、龙头企业有序集中,并加快对集中成片土地进行整理,确保设施农业集中连片种植,向区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科技支撑,示范推动。全面推广设施农业多样化增效的新产品、新技术,包括优良品种、设施栽培、节水灌溉、安全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应采取技术人员挂钩设施农业大户的办法来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及时把良种良法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到田、到户、到人。在主产区建立设施农业生产示范基地,使之成为新品种引进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综合技术的组装配套以及技术培训为一体的核心基地,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引导、辐射带动的作用,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设施农业建设快速发展。
(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抓住特色产业集群,提升福州市农业整体优势。渔业产业集群要大力拓展湾外海水养殖、日本大型金属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和远洋渔业,重点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海洋药物、海洋功能保健食品、休闲食品。畜禽产业集群要重点推进规模化、工厂化、清洁化、健康化畜禽养殖,稳步发展生猪生产,积极发展牛、羊、兔等节粮型草食动物,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畜禽产品加工能力,发展肉类加工、蛋品加工、乳制品加工产业。蔬菜产业集群要形成以“公司+基地+农户+标准化”模式,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重点发展无公害、绿色蔬菜、反季节蔬菜基地,发展净菜、蔬菜罐头、脱水蔬菜等产品。水果产业集群以柑橘、橄榄、李梅、枇杷、荔枝等五大名特优水果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水果加工研发专业分中心,全面推进水果精深加工。食用菌产业集群要狠抓基地建设,培育品牌产品,推动食用菌加工向深、精、细方向发展,提高食用菌产品的附加值。
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扶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技术研发、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鼓励多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推广“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关系。借鉴台湾产销班模式,组织周边农户创办各类专业产销班,带动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业标准化与农业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生产技术规范等标准。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支持质量好、知名度高的具有地域传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际地理产品。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认证。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禁用、限用物药残留的监测,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农业生产用药和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在“十二五”期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实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动物抗体监测平均免疫合格率要稳定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