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单位自查整改和各地督查基础上,各市水利局要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附统计表,见附件2、3)报厅安委办,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6月至7月间,我厅将适时派出督查组,结合半年度安全督查,对全省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工作方案,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部门),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水利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各级水利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一线组织督促检查,坚决防止检查、督查工作走过场。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在汛前检查基础上,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与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3、完善机制,着眼长远。各地、各单位要以这次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一树立、三坚持、五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形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群防群治。各地要广泛宣传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群众举报的安全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要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联 系 人:王振华、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15;
传 真:0571-87826656;
Email:anquan@zjwater.gov.cn。
附件:1、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
2、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3、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4、水库、水电站大坝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大纲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及开展安全监督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情况。
二、水库、水电站大坝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生产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安全管理的单位履行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及公示情况,是否明确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了安全调度运用规程,对大坝及机电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监测和数据分析是否满足运行要求。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特别是小型水库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明确专人进行安全观测和巡查。
三、农村水电